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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9:59:49 股吧网页版
联赢激光: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向宏)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作如下述职: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向宏,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
于清华大学法律专业,法律硕士,中级律师。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9 月,
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工作;1993 年 10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广东
恺宏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999年 10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国浩律师(深圳)事
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2009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执业律师;2021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且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姓名 (大)会
情况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 出席/列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两次未亲 席次数

自出席会



李向宏 7 7 0 0 否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时,我依据多年实务积累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对董事会及公司的运作经营提出了合理建议。我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及重大事项的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与公司财务部、内审部及外部会计师及时进行沟通,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认为,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我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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