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5 17:31:41 股吧网页版
南亚新材: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6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事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包秀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210,2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其中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6,567,768 股已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非公开发行 4,642,500 股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实际控制人包爱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1,3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
所持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

实际控制人周巨芬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9,5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
前述股份系财产分割所得。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包垚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5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包思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6,5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包航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6,5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该三人股份为继承所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
《关于包秀锡先生股份继承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该股份已于 2024 年 2 月1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董事张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25,6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前述股
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部分董事、部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该减持计划涉及 7 名股东,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秀银先生减持公司股份 2,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9%;包爱芳女士减持公司股份 1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周巨芬女士减持公司股份 10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
包垚崇先生减持公司股份 3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剩余 700 股
未完成减持;包思娇女士减持公司股份3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包航榆女士减持公司股份 3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剩余 1,500股未完成减持;张东先生减持公司股份 38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

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现将本次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包秀银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 11,210,268股

持股比例 4.77%

IPO 前取得:6,567,768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非公开发行取得:4,642,500股

股东名称 包爱芳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 721,308股

持股比例 0.3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