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25-28 楼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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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3 月
目 录
释 义...... 2
第一节 引言...... 5
一、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简介...... 5
二、出具法律意见涉及的主要工作过程...... 6
三、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7
第二节 法律意见书正文 ...... 8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与授权...... 9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9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11
四、发行人的设立...... 11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1
六、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4
八、发行人的业务...... 15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6
十、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25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7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7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8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28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9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29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和技术等标准 ...... 30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31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31
二十、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32
二十一、结论意见...... 32
第三节 签署页...... 33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南亚新材、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指
上市公司、公司 股票代码:688519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指
定对象发行 票
南亚有限 指 上海南亚覆铜箔板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前身
江西南亚 指 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江苏南亚 指 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东莞南亚 指 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南冠进出口 指 上海南冠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南亚销售 指 南亚新材料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南亚电子 指 南亚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南欣科技(新加坡) 指 南欣科技私人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南欣科技(香港) 指 南欣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孙公司
泰国南亚 指 南亚新材料科技(泰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孙公司
兴南创芯 指 江苏兴南创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参股子公司
南通柏承 指 柏承(南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参股子公司
南亚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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