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二〇二六年三月
目 录
目 录...... 1
释 义...... 2
声 明...... 3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4
一、负责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及其执业情况...... 4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4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4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的声明......10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11
六、发行人首发以来历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12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8
一、保荐机构承诺......18
二、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做出承诺 ......18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20
一、推荐结论......20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说明......20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相关条件的说明 ......21
四、关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
事项的核查意见......27
五、关于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范的核查意见 ......27
六、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28
七、发行人发展前景评价......32
释 义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
声 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或“本保荐机构”)接受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南亚新材”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指定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本发行保荐书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负责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及其执业情况
刘丽敏女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兴产业融资部业务资深董事,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有:盛景微(603375)IPO 项目、永兴材料(002756)非公开发行项目、洛阳钼业(603993)重大资产购买和非公开发行、中弘控股(000979)重大资产重组、亨通光电(600487)再融资、中天城投(000540)私募债、长峰集团小公募债等多个项目。
王如意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光大证券新兴产业融资部执行董事,负责或参与的项目有阿科力(603722)、昆山佰奥(300836)、南亚新材(688519)、力芯微(688601)、航亚科技(688510)、炜冈科技(001256)、华海诚科(688535)、华洋赛车(920058)等 IPO 项目,永兴材料(002132)、南亚新材(688519)等再融资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马文辉,现任光大证券新兴产业融资部高级董事,负责和参与的项目有:农心科技(001231)、智信精密(301512)、航天工程(603698)等 IPO 项目,南方航空(600029)A+H 股非公开发行项目、南方航空(600029)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等。
其他参与本次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范建新、朱洪瑞、袁熙文、赖皓。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ANYA NEW MA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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