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11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芯原股份”、“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6】028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 1、关于收入确认。年报显示,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52 亿元,
同比增长 35.77%,其中芯片设计业务收入 8.77 亿元,同比增长 20.94%;量产业务收入 14.90 亿元,同比增长 73.98%。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6 亿元,同比增长 114.47%,其中一站式芯片定制业务(包括芯片设计业务收入、量产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145.90%。公司量产业务系为根据客户需求委托晶圆厂进行晶圆制造、委托封装厂及测试厂进行封装和测试,并提供以上过程中的生产管理服务,2025 年量产业务直接材料成本占比为 98.08%。芯片设计业务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
请公司:(1)说明 2025 年及 2026 年第一季度芯片量产业务中是否存在非公
司设计的芯片交由公司进行量产的情况,若存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各期的具体情形,包括相关订单对应的收入、成本、毛利率等;(2)结合对量产业务前五大客户的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说明公司对产品质量、交付、售后等是否承担主要责任;结合委外晶圆厂、封测厂的选择标准和过程,说明公司在供应商选择上是否拥有自主权;(3)结合对量产业务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定价方式,公司采购和销售价格的确定过程,说明公司对量产业务是否拥有实质的定价权;(4)结合量产业务的收发货流程、收付款流程,说明公司是否承担产品无法交付、毁损、滞销、跌价、退换货等风险,是否独立向客户收款并承担坏账风险,与客户、供应商是否约定“背靠背”付款安排;(5)结合前述问题,分析公司在量产业务中的参与程度和业务实质,公司是否作为主要责任人,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总额法确认收入的相关要求;(6)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关键合同条款、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收入确认方法情况,说明公司对芯片设计服务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依据的充分性、时段划分的准确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及执行情况,以及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回复:
一、说明 2025 年及 2026 年第一季度芯片量产业务中是否存在非公司设计的
芯片交由公司进行量产的情况,若存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各期的具体情形,包括相关订单对应的收入、成本、毛利率等
2025 年度,公司量产业务收入 14.90 亿元,同比大幅增长 73.98%;2026 年
第一季度,公司量产业务收入 4.67 亿元,同比增长 219.93%。公司 2025 年度及
2026 年第一季度量产业务收入均来自公司自身设计服务项目,不存在非公司设计的芯片交由公司进行量产的情况。
二、结合对量产业务前五大客户的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说明公司对产品质量、交付、售后等是否承担主要责任;结合委外晶圆厂、封测厂的选择标准和过程,说明公司在供应商选择上是否拥有自主权
(一)结合对量产业务前五大客户的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说明公司对产品质量、交付、售后等是否承担主要责任
2025 年度,公司量产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产
合同中产品 品质量、
序 客户名称 量产业务收 质量相关条 合同中交付 合同中售后 交付、售
号 入金额 款 相关条款 相关条款 后等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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