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
席独立董事 4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豁免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时间不足期限要求的议案》
同意豁免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时间不足期限要求,认可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
自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稳步推进并基本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包括审计和评估在内的各项工作。在推进各项工作过程中,标的公司管理层及交易对方提出的核心诉求及关键事项与市场环境、政策要求及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存在偏差。近日,公司接到标的公司管理层及交易对方关于终
止本次交易的通知,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充分审慎研究,公司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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