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
自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稳步推进并基本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包括审计和评估在内的各项工作。在推进各项工作过程中,标的公司管理层及交易对方提出的核心诉求及关键事项与市场环境、政策要求及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存在偏差。近日,公司接到标的公司管理层及交易对方关于终止本次交易的通知,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充分审慎研究,公司董
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原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与交易对方签署终止协议,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终止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前述会议均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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