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
席独立董事 4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未来一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未来一年(即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6 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下同)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开展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不断致力于减少关联交易的同时,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继续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公司未来一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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