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末合并
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且 2025 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 净额为负,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
2025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6)第 P03044 号),公司合并报表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527,813,327.29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37,106,628.14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1,686,853.90 元。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合并 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944,150,379.07 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070,784,993.80 元。
因公司 2025 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且2025 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5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且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会议暨 2025 年年度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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