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8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夏建波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2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2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具体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周奇峰、李颖、天津好希望微电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好希望”)、李志谦、深圳市聚仁诚长信息技术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仁诚长”)、深圳市俊鹏数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俊鹏数能”)、深圳市聚贤诚长新技术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贤诚长”)、李新岗、深圳市财汇聚仁信息技术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汇聚仁”)、金华金开德弘联信毕方贰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毕方贰号”)、中芯海河赛达(天津)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芯海河”)、嘉兴军科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军科二期”)共 12 名交易对方购买天津希格玛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希格玛”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更新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经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公司拟对本次交易方案所涉
及的标的资产交易对价、业绩承诺、锁定期安排、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等进行调整。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内容 前次方案内容 本次调整方案
截至评估基准日,天津希格玛 100%股权 截至评估基准日,天津希格玛 100%股权
评估值为 37,060.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 评估值为 32,608.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
交易对价 商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交易作价确定为 商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交易作价确定为
37,000.00 万元。其中: 32,600.00 万元。其中:
股份支付:18,500.00 万元 股份支付:16,300.00 万元
现金支付:18,500.00 万元 现金支付:16,300.00 万元
周奇峰、李颖、天津好希望、李志谦、聚 周奇峰、李颖、天津好希望、李志谦、聚
仁诚长、聚贤诚长、财汇聚仁(即标的管 仁诚长、聚贤诚长、财汇聚仁(即标的管
理团队股东)合计交易对价为 28,186.00 理团队股东)合计交易对价为 23,786.00
万元,对应天津希格玛 100%股东权益价 万元,对应天津希格玛 100%股东权益价
值为 32,739.55 万元; 值为 27,628.71 万元;
中芯海河交易对价为 1,202.00 万元,对应 中芯海河交易对价为 1,202.00 万元,对应
天 津 希 格 玛 100% 股 东 权 益 价 值 为 天 津 希 格 玛 100% 股 东 权 益 价 值 为
55,728.13 万元; 55,728.13 万元;
军科二期交易对价为 416.00 万元,对应天 军科二期交易对价为 416.00 万元,对应天
差异化定价 津希格玛 100%股东权益价值为 59,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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