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8
证券代码:688522 证券简称:纳睿雷达 公告编号:2026-006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晓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周奇峰、李颖、天津好希望微电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好希望”)、李志谦、深圳市聚仁诚长信息技术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仁诚长”)、深圳市俊鹏数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俊鹏数能”)、深圳市聚贤诚长新技术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贤诚长”)、李新岗、深圳市财汇聚仁信息技术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汇聚仁”)、金华金开德弘联信毕方贰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毕方贰号”)、中芯海河赛达(天津)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芯海河”)、嘉兴军科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军科二期”)共 12名交易对方购买天津希格玛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希格玛”或“标的
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更新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
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公司拟对本次交易方案所涉及的标的资产交易
对价、业绩承诺、锁定期安排、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等事项进行调整。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内容 前次方案内容 本次调整方案
截至评估基准日,天津希格玛 100%股权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天津希格玛 100%股权评估
值为 37,060.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标的公 值为 32,608.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标的公
交易对价 司全部股权的交易作价确定为 37,000.00 万 司全部股权的交易作价确定为 32,600.00 万
元。其中: 元。其中:
股份支付:18,500.00 万元 股份支付:16,300.00 万元
现金支付:18,500.00 万元 现金支付:16,300.00 万元
周奇峰、李颖、天津好希望、李志谦、聚仁 周奇峰、李颖、天津好希望、李志谦、聚仁
诚长、聚贤诚长、财汇聚仁(即标的管理团 诚长、聚贤诚长、财汇聚仁(即标的管理团
队股东)合计交易对价为 28,186.00 万元,对 队股东)合计交易对价为 23,786.00 万元,对
应 天 津 希 格 玛 100% 股 东 权 益 价 值 为 应 天 津 希 格 玛 100% 股 东 权 益 价 值 为
32,739.55 万元; 27,628.71 万元;
中芯海河交易对价为 1,202.00 万元,对应天 中芯海河交易对价为 1,202.00 万元,对应天
津希格玛 100%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