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41.5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126.5626万股的0.74%。
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聚焦于推动公司创新与发展的中坚力量—中基层技术及业务骨干,旨在巩固公司在存储解决方案、主控芯片设计、先进封测及测试设备开发等核心业务技术领域的竞争力与人才优势,深度绑定核心骨干的长远利益,充分激发其潜能、增强归属感与凝聚力,确保公司技术攻坚与战略目标的实现。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与原则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聚焦于推动公司创新与发展的中坚力量—中基层技术及业务骨干,旨在巩固公司在存储解决方案、主控芯片设计、先进封测及测试设备开发等核心业务技术领域的竞争力与人才优势,深度绑定核心骨干的长远利益,充分激发其潜能、增强归属感与凝聚力,确保公司技术攻坚与战略目标的实现,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
合在一起。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
1、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
件的修订的议案》等议案。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
的修订的议案》。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 161.467 万股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上市流通;第二个和第三个归
属期尚未归属。
2、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
关文件的议案》等议案。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
议案》。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本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系公司基于不同发展阶段所制定的员工激励机制,各期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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