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聚焦于推动公司创新与发展的中坚力量—中基层技术及业务骨干,旨在巩固公司在存储解决方案、主控芯片设计、先进封测及测试设备开发等核心业务技术领域的竞争力与人才优势,深度绑定核心骨干的长远利益,充分激发其潜能、增强归属感与凝聚力,确保公司技术攻坚与战略目标的实现,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基层技术及业务骨干,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包
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经管理部、质量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批。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各年度营业收入考核目标(A)
归属期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70亿 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75亿
元。 元。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0亿 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5亿
元。 元。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90亿 公司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95亿
元。 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100%
各年度营业收入考核目标 An ≤A<Am 80%
(A)
A<An 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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