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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川物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进行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出具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6 月,2013 年 11 月 27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
址为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已于 2020 年 11 月在证监会备案系统首次进行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登记,并已进入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自 1997 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
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 51 人,注册
会计师 13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2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四川华信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鉴证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四川华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22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了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

(三)2025 年 4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会计师召开会议,对 2024 年
度审计工作执行情况、重要审计事项及审计结果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及时。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保持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持续沟通、监督及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
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成都秦川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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