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遵照《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治理为核心,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廖伟智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是国家科
技进步奖二等奖、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2011 年 8 月至 2022 年 5 月,
任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2020 年 6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鱼鳞图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5 月至今,任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 5 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研究员;2023 年 11 月至今任秦川物联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对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单位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未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本人任期内具体
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会情
况
姓名 本年应 是否连
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次 续两次 出席股
事会次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数 未亲自 东会的
数 加次数 参加会 次数
议
廖伟智 7 7 5 0 0 否 2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秉持审慎客观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经审慎核查,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均严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及内部程序,各项议案内容亦紧密契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基于上述判断,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报告期内,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开了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共表决通过了 11 项议案,不存在异议事项;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通过了 3 项议案;本人均亲自出席前述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密切关
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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