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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0 18:37:43 股吧网页版
秦川物联: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6-016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对《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鉴于董事薪酬方案事项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推动公司经营效益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管理需求、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与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税前 12 万元/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若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薪酬按所任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薪资标准确定;未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则按其实际所在岗位的薪资标准执行,均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专项奖励构成;

2. 基本薪酬主要依据岗位职责、个人能力及行业薪资水平确定,按月发放;
3. 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其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绩效薪酬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后,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予以支付;

作为公司核心经营管理者,董事长兼总经理邵泽华先生立足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切实承担公司首要经营责任与发展使命。承诺如下:在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未能足额弥补公司2023年度至2025年度累计亏损前,本人自愿全额放弃当期绩效薪酬。

4. 公司可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拟定;

5. 专项奖励是针对特定事项设立的临时性奖励,例如针对研发成果、专利等科技成果的奖励,以及特别贡献奖等。

四、其他规定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将根据其实际任职时间及履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

2.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亏损有所扩大,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的各个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3. 如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情况需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应对相关年度的绩效薪酬与中长期激励予以重新核算,并追回超额发放的部分。

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因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过错的,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减少或停止支付其未发放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全额或部分追回。

5. 本方案未尽事宜,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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