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豪森智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大连豪森
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1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2,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0.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6,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6,340,117.9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0,059,882.10 元(以下简称“首发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 590,059,882.10 元已全部到
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830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大连豪森
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9号)同意,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4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1.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2,89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009,661.9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6,886,338.10 元(以下简称“再融资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净额 816,886,338.10 元已全部
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309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首发募集资金 60,053.74 万元,
2025 年度使用首发募集资金 604.87 万元,首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79.08 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到账金额(1) 60,274.50
减:投入首发募集资金项目(a) 60,053.74
支付中介机构等相关发行费用(b) 1,268.51
支付首发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c) 0.65
期末公司累计使用首发募集资金金额(2)=a+b+c 61,322.90
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首发募集资金金额(3)=(1)-(2) -1,048.40
期末公司使用首发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4) -
期末公司使用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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