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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0 21:58:21 股吧网页版
豪森智能:豪森智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岩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森智能”)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及时关注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审核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岩,1988 年至 2023 年在东北财经大学任教,现任大连市公安局法律顾问
等,大连、鞍山、营口、盘锦、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兼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0 月至今任豪森智能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王岩 3 3 0 0 否 0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均出席/列席会议并充分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历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也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人在2025 年任职期间共参加 3 次董事会,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始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审慎履行委员职责,在审议和决策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共参加了 1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认为,上述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通过参加董事会、电话及会谈等方式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及审计部、证券事务部等保持了密切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及资金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等,充分利用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积极与我保持沟通,对于我的问询能够及时回复,不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与公司审计部就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多次沟通,确保审计过程合法、合规,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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