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或“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会计师在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
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
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姜韬,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
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9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张一曲,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韩瑞红,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诚信记录
姜韬(项目合伙人)、张一曲(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瑞红(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致同会计师配备了专业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同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高级审计经理担任。
(二)审计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会计师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研发支出、资产减值等涉及公司业务、财务、内控及信息系统等多个维度。
致同会计师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致同会计师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三)审计质量管理
1、项目咨询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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