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0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宏福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分别以专人送
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文宏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无授权委托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
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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