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7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0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7 号),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001.1206 万股,并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聘
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7 年12 月 31 日止。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和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近日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订保荐协议,聘任其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银河证券签订保荐协议之日起,中金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银河证券承接,中金公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银河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王海明先生、黄晓君先生(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期内的督导工作。
公司对中金公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27 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王海明先生:银河证券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曾参与鞍钢新轧收购集团资产之境内独立财务顾问项目;参与北京飞利信、桂林福达、恒泰实达、佛燃股份和顺控发展等公司的 IPO 工作。
黄晓君先生:银河证券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曾参与顺控发展 IPO、三环集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茂名港收购茂化实华控股权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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