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4 21:37:41 股吧网页版
日联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的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菲莱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形,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二、上市公司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情况如下:
(一)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二)聘请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三)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四)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机构;

(五)聘请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六)聘请深圳百润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中标的公司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咨询机构。

(七)聘请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申报材料制作咨询机构。
除上述情况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为本次交易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孔海宾 郭 昊 罗云翔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