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30 18:28:21 股吧网页版
日联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联科技”或“公司”)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将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完成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此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1.87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
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1、若在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
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可能存在部分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在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内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生,则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可能存在无法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存在需依法履行减少相应注册资本的程序,并将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修订或监管部门颁布新规,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 年 6 月 17 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公
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的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根据《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
四条和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6/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6/17,由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骏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01.87……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