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2025年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共由3名成员组成,原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建忠担任召集人,赵建坤、陶军担任委员。2025年5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林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赵建坤、董事杨倩倩担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杨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内控机制的监督、检查与评价职能,提出内控机制存在的缺陷和改进建议,向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内控机制建设与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层根据内部控制的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研究和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责成专人组织落实。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依法规范地履行职责,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11次,对募集资金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审议和沟通,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华海诚科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
会第十二次 2025.3.3 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审计委员会 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的
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
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
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
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
会第十三次 2025.4.11 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
核方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华海诚科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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