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六年三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诚科”、“上市公司”、“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经过审慎核查,结合华海诚科 2025 年度报告,出具本持续督导核查意见。
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各方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上提出的,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对于对本核查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独立财务顾问主要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出具的意见、说明及其他文件做出判断。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核查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发布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全文。
目 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2
目 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6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6 二、本次交易之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情况 8
三、本次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情况......9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11
第二节 交易各方承诺的履行情况......12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重要承诺情况......12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30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以及上市公司对所
购买资产整合管控安排的执行情况......31
第四节 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34
一、公司治理情况和运行情况......34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34
第五节 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35
释 义
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
见、本核查意见 指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核查意见》
重组报告书 指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华海诚科、公司、上市 指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华海诚科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买绍兴署辉贸易有限公司等1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衡所华威
电子有限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标的公司、衡所华威 指 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70%股权
绍兴署辉 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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