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本人潘飞作为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瑞浦”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勤勉履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共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分别为黄生先生、潘飞先生、朱光伟先生,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即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潘飞,男,1956年出生,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并于1998年取得会计学博士学位。2000年起分别获上海市育才奖,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上海市第五届教学名师奖以及上海市优秀教学团队。2018年1月被上海财经大学评为资深教授,并于2019年1月获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22年4月至今担任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
董事。
(四)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涉及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会4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勤勉负责,在会前仔细阅读相关议案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情况,并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审议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年度报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等事项,通过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及股东会出席情况
董事 董事会 股东会
姓名 应参加次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数 席次数 次数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出席次数
数 加董事会
潘飞 7 7 0 0 否 4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本人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审议及决策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第四届董事会审 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
2025/1/10 计 委 员 会 2025 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年第一次会议 制审计计划及相关工作安排
1、财务部汇报 2024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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