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20:10:25 股吧网页版
思瑞浦: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潘飞)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本人潘飞作为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瑞浦”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勤勉履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共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分别为黄生先生、潘飞先生、朱光伟先生,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即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潘飞,男,1956年出生,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并于1998年取得会计学博士学位。2000年起分别获上海市育才奖,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上海市第五届教学名师奖以及上海市优秀教学团队。2018年1月被上海财经大学评为资深教授,并于2019年1月获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22年4月至今担任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
董事。

(四)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涉及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会4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勤勉负责,在会前仔细阅读相关议案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情况,并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审议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年度报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等事项,通过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及股东会出席情况

董事 董事会 股东会

姓名 应参加次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数 席次数 次数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出席次数

数 加董事会

潘飞 7 7 0 0 否 4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本人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审议及决策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第四届董事会审 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
2025/1/10 计 委 员 会 2025 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年第一次会议 制审计计划及相关工作安排

1、财务部汇报 2024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