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辉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和辉光电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3,083,660,725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2.65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2,135,743.48元。上述款项已分别于2021年5月24日及2021年6月28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5日和2021年6月29日分别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446号)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67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776,222,488.09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5 月 24 日、2021 年 6 月 28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817,170.09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6,956.52
二、募集资金净额 800,213.57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622,614.03
本年度使用金额 122,912.77
暂时补流金额 72,000.00
现金管理金额 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1.58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含结构性存款收 22,937.05
益)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5,622.25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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