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慈云)
作为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在工作中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自主发表意见和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邱慈云,男,1956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UC Berkeley 电子工程和计算机科
学专业博士,Columbia University EMBA。1984 年至 1996 年,任 AT&T Bell Labs
研究室营运主任、高速电子研究室主任;1996 年至 2001 年,任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运营高级总监;2001 年至 2005 年,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高级运营副总裁;2006 年至 2007 年,任华虹国际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和首席运营官、华虹国际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总裁;2007 年至
2009 年,任 Silterra Malaysia Sdn.Bhd.总裁兼首席运营官;2009 年至 2011
年,任华虹 NEC 电子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2011 年至 2017 年,任中芯国
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2017 年至 2018 年,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董事;2019 年至 2025 年,任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0 年至今,任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21 年至今,任广州新锐光掩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4 月至今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8 次董事会。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上述各项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从独立董事职责出发,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加会议
邱慈云 8 8 0 0 否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 6 次,其中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 组织并主持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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