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庆安)
本人作为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华科技”)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庆安,男,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半导体器件专业,本科学历;1988年毕业于西北电讯工程学院半导体物理与器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毕业于东南大学半导体器件与微电子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5月至1993年12月任东南大学电子系讲师;1994年1月至1996年4月任东南大学电子系副教授;1996年5月至2023年6月任东南大学电子系、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23年6月至今任东南大学集成电路学院教授,长期从事MEMS教学、科研和开发工作,兼任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副理事长;2021年5月至今任高华科技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主动与管理层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黄庆安 7 7 0 0
(二)出席股东会次数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会,独立董事应当出席2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2次股东会。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未召开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5年,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的相关动态,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等,为公司战略发展、日常运营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能够及时就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与本人保持沟通,听取本人相关建议,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地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满15天。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在公开网站查询公司相关信息、参与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对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及时与董事会进行沟通,提请积极予以反馈。在履职过程中提供专业支持,促进董事会科学合理决策,对公司实控人及其他董事形成制衡,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 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 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 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 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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