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气体”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广钢气体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2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984.963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87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55,615,848.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87,801,211.38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7,814,636.7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
《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20 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396.69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8 月 10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325,561.58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191,781.46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8,780.12
二、募集资金净额 306,781.46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4,592.14
本年度使用金额 72,931.56
暂时补流金额 -
现金管理金额 116,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8.90
其他-具体说明(前期置换税费) 28.02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8,175.83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396.69
注:所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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