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能。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徐静女士、独立董事余伟平先生、非独立董事刘云华先生,其中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徐静女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全年共召开了 6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21 项议案,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等各项事宜做出审议与决策,保证了重大决策事项合法合规,维护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财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3、选聘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工作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地核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职能,指导了内部审计部门有效有序运作,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督促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且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6、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7、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保持了充分、良好的沟通,配合了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提高了审计效率,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
8、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效行使了原监事会的各项监督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审议讨论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6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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