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吕浩平予以公开谴责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25年7月25日,上交所对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吕浩平予以公开谴责:
经查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全面获取公司信息的重要来源,也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上市公司董事审核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是董事基本的法定义务。公司时任董事吕浩平,未勤勉尽责,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一季度报告,未对相关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八十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2.1条、第4.2.4 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有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无异议。鉴于相关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5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吕浩平予以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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