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陈曦)
作为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坚持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顺利完成第四届
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目前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履职。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陈曦,男,196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工程系
电子物理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1988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历任北京松
下彩色显像管技术科长、开发部长、总工程师、董事副总经理、松下中国 CRT
研究所所长;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董事、
CTO;2011 年 4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2025 年 8 月至今,任瑞联新材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一)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8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共计出席董事会 3 次,股东会
1 次,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形。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制度要求,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并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助力董事会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对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况。
2、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就调整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作废 2021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自本人 8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未来本人将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按期参加,会议
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业务能力进行了了解,认为该审计机构资质符合公司需求,能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参加各类会议并与公司管理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密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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