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园)
2025 年 6 月,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第三届独
立董事换届,本人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自任职以来,本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颞部制度,秉持诚实、勤勉、独立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专业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履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田园,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安徽省财政厅会计准则制度执行咨询专家库专家。2017 年 5 月至
2023 年 9 月,担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国际会计系系主任;2023 年 9 月至 2025
年 6 月,担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助理及会计专硕中心主任;2025 年 6月至今,担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2024 年 5 月至今,担任浙江京华
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6 月 20 日,经公司股东会选举,当选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 11 月至今,担任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
受到证券交易所惩戒。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关联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无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本人能够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立场。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履职期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 4 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召集的
股东会共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认真审核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依据自身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对议案内容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分析判断,并依法行使表决权;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未退出任何异议事项,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无相关会议出席事宜。本人对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无异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履职期间,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持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内部管理情况,及时、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各类资料和信息;对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进行认真、细致的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针对公司财务规范、内控管理、经营发展等方面提出合理的专业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职期间,公司未出现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通过常规职权行使,有
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保持积极沟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知道内部审计部门完善审计工作流程,推动公司持续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同时,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情况进行了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相关职责,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履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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