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南湖”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航天南湖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3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4,312,701 股,并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337,248,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60,703,04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6,544,959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67 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250,420,44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74.25%,限售期均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
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
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控股股东北京无线电测量研究所的承诺
1、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A 股)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所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所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关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逐步减持股票。
(3)本所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本所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承诺
1、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A 股)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关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逐步减持股票。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3)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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