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6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6-043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6 年
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任永春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永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5 名董事为非
独立董事,3 名董事为独立董事,1 名董事为职工代表董事。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5 名非独立董事以及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任永春先生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16 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任永春先生: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4 年 3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长春英特法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2015 年 4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
理。
截至目前,任永春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任永春先生通过内江衡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 0.0864%。任永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任永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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