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6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6-044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在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9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且都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 9 名核查对象暨激励对象均不属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核查确认,该 9 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依赖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分析判断而独立作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与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要求,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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