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30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6-054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0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20 年 7 月 11 日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
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1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780 份。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出
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5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6.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1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492 份。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出
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7.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6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7,580 份。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8.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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