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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6:46:48 股吧网页版
汇宇制药: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昕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梁昕昕)

2025年度,本人梁昕昕作为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独立自主决策,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梁昕昕女士: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SKEMA商业学校国际商务专业硕士。2017年5月至2019年7月任中国民生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医疗事业部投资副总监;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北京美世纪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北京东方博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北京瓴方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内,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我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我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我在审议提 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 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对所 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 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 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
会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次数

梁昕昕 9 9 9 0 0 否 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我认为, 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 人对参加的历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具体如下:

1、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以下为本报告期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 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率

梁昕昕 4 4 100%

2、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股权激励情况的作废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以下为本报告 期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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