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5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3,898 份。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0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20 年 7 月 11 日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
及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1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780 份。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5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6、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1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9,492 份。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7、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6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07,580 份。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
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8、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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