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03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ST 泽达 公告编号:2023-016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
预案》,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以稳定股价。公司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2,303,709.24 元且不
高于 4,607,418.48 元,将结合公司当时的股权分布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状
况最终确定。
回购数量: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83,110,000 股为基础,根据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为 224,534 股至 449,068 股。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回购期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回购价格:不高于 10.26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超出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
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现作合理性说明如下:结合近
期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等情况的变化,为切实推进、兑现公司实施股份
回购的承诺,并基于公司对自身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决
定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上限定为 10.26 元/股。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对公司
关于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问询回复为不存在减持
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回购可能存在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
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
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如果
公司财务数据发生变更,存在因数据变化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
实施的风险;如果后续公司被认定为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则本次回购方案存
在终止风险;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
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暨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由公司作为回购股份的第一顺位执
行人回购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稳定股价措
施暨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暨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兑现股票上市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承诺。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期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公司 拟 用 于 回 购 股份 的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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