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优秀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7 年 3 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归属期 年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10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80%
以下指标完成其一: 以下指标完成其一: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
为基数,2025 年公司营业 基数,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
收入增长率高于可比公司 增长率高于可比公司 60 分
第一个归属 75 分位,且净利润增长率 位,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期 2025 年 不低于 100%; 100%;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
基数,2025 年公司净利润 数,2025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
增长率高于可比公司 75 分 率高于可比公司 60 分位,且
位,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净 利 润 增 长 率 不 低 于
于 100%。 100%。
以下指标完成其一: 以下指标完成其一: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
为基数,2026 年公司营业 基数,2026 年公司营业收入
收入增长率高于可比公司 增长率高于可比公司 6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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