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 5,000.00 万元
担 保 对
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万元) 18,501.29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5.03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
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加快公司资金回笼,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测股份”)拟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或“债权人”)开展合作,公司客户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阳光”)拟向青岛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18 个月,贷款资金将专项用于支付曲靖阳光对高测股份的应付账款。
曲靖阳光实际控制人谭文华及其配偶赵秀芹、曲靖阳光实际控制人谭鑫及其配偶陈曼、曲靖阳光全资子公司锦州佑华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佑华”)为该笔贷款向青岛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高测股份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曲靖阳光实际控制人谭文华及其配偶赵秀芹、曲靖阳光实际控制人谭鑫及其配偶陈曼、锦州佑华作为反担保人为该笔贷款向高测股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曲靖阳光、锦州佑华分别以自有设备为该笔贷款向高测股份提供抵押担保。曲靖阳光实际控制人谭文华及其配偶赵秀芹、曲靖阳光实际控制人谭鑫及其配偶陈曼、锦州佑华向债权人履行担保责任后无权向公司追偿;公司向债权人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曲靖阳光、曲靖阳光实际控制人谭文华及其配偶赵秀芹、曲靖阳光实际控制人谭鑫及其配偶陈曼、锦州佑华追偿及向曲靖阳光、锦州佑华行使设备抵押权进行追偿,公司行使上述追偿权无先后顺序限制。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客户,与公司无关联关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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