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3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肯定核心骨干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稳定核心团队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地提升个人荣誉感、提高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公司、股东及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
四、考核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和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8 年三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 目标值(Am/Bm) 触发值(An/Bn)
度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
第一个归属 2026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2026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期 2026 年 (Am)不低于 22%; (An)不低于 20%;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础,2026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础,2026
年实现的净利润增长率(Bm)不 年实现的净利润增长率(Bn)不低
低于 25%。 于 23%。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
第二个归属 2027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2027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期 2027 年 (Am)不低于 44%; (An)不低于 40%;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础,2027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础,2027
年实现的净利润增长率(Bm)不 年实现的净利润增长率(Bn)不低
低于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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