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3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6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公
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耀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是为建立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肯定核心骨干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稳定核心团队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利于提升个人荣誉感、提高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公司、股东及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本次激励计划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遵循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吴耀华、张小艺、沈长鹏、林茂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有科学性及可操作性,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系,促进员工个人价值与企业发展同频共进,保障公司战略与经营目标。
关联董事吴耀华、张小艺、沈长鹏、林茂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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