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1 17:15:40 股吧网页版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1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71,660 股

●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7267.00 万股 2.06%。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3.9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7267.00万股的 1.70%;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6.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时公
司股本总额 7267.00 万股的 0.36%。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已授予尚未归属的授予数量调整为 157.9620 万股。

(3)授予价格:31.55 元/股。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及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授予价格调整为 21.61 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10 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4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基层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安排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批次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归属安排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3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4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批次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归属安排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