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7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
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6.01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济南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及相关主体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 3 月 2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耀华先生向
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2026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3/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3/20,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吴耀华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56.01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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