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9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 对致同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在 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
况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成立于 1981 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塞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先生。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 NO 0014469,具备从事审计等业务的相关资格。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
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
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致同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年5月8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致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致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及相关专业部门对致同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服务情况进行了评价,总体认为致同在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披露的审核质量及效率、专业能力以及与管理层、审核委员会的沟通等方面均表现良好,为公司本年度完成相关工作提供了积极支持。
公司认为致同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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