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或“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1、保荐人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2、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与公司的日常沟通、现场回访等方式开展
持续督导工作,并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4、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具体内容包括: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
(3)查阅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出具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公司出具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对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开信息查询;
(6)查询公司公告的各项承诺并核查承诺履行情况;
(7)通过公开网络检索、舆情监控等方式关注与发行人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前述保荐人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业绩有所下滑,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166,442.95
万元,同比下降 30.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841.1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778.38 万元,同比转负。
保荐人提示投资者,2025 年 1-6 月,公司受下游行业周期性供需失衡影响,
营业收入下降、净利润为负。2025 年,随着下游行业需求有所回暖,公司新签
订单金额快速增长,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在手订单约为 100.85 亿元(含税),
同比增长约 46%;公司海外业务拓展顺利,2025 年 1-6 月公司新签海外订单(含交付地在海外)金额为 18.88 亿元,同比增长 192.5%,海外订单占比持续增长;
2025 年 1-6 月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92.20 万元,同比转正
且大幅改善。综合以上情况,公司当前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风险。如果后期出现下游终端市场需求持续下降、市场竞争加剧、宏观景气度下行、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公司客户拓展情况不及预期等情形,公司业绩可能存在持续下滑或亏损的风险。保荐人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原因,督促公司对业绩下滑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加强业务及财务管理,积极采取多项针对性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并充分关注市场情况、经营环境变化以及外部不利因素的持续性,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风险提示义务。后续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业绩波动情况,督促公司改善经营业绩,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强化经营风险防范意识。同时,保荐人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合规经营水平,进一步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重大风险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行业周期与外部环境风险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锂电池、3C 消费电子、光伏等周期性较强的下游产业,若下游客户投资节奏放缓、需求下降或产业政策支持力度明显减弱,会导致行业增速放缓或下滑,对新增设备的需求显著降低,从而对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带来阶段性冲击。同时,随着全球贸易保护主义上升,公司海外市场拓展和跨国经营亦可能受到政策、法规或合规风险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关注宏观经济走势与产业政策导向,密切跟踪上下游市场动态,强化战略预判与灵活应对能力。持续推动业务结构和市场布局的多元化,加快布局潜力业务,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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