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5-070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
议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盛宇先
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如下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
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12 月 1 日为
授予日,以 21.9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9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4.3078 万股限制性
股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公司关联董事陆
明先生、LIANG HOUKUN(梁厚昆)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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